第十届残疾人权利公约缔约国大会即将召开
发表时间:2017-04-01 来源: 宣传部
残疾人权益公约于2006年12月3日被联合国大会根据其61/106号决议被采纳。2008年5月3日开始正式执行。
第10届会议将于2017年6月13日至15日期间在联合国总部举行,今年的会议议程将包括选举残疾人权益委员会主席团成员。
本次大会的主题为: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个十年: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全面参与公约的落实
圆桌会议主题:
1.按照《公约》要求,解决多重歧视对残疾人的影响问题,促进残疾人的参与和多利益攸关方伙伴关系,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;
2. 残疾人融入和充分参与人道主义行动;
3. 促进包容性城市发展,实施新城市议程。
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于2006年12月13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,并于2007年3月30日开放供签字。《公约》有146个签字国,有90个缔约国批准了《公约》。这是有史以来在开放供签字之日获得签字数量最多的联合国公约。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是国际社会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综合性人权公约,也是首个开放供区域一体化组织签字的人权公约。《公约》旨在成为记录明确的社会发展问题的人权文书。它标志着人们对待残疾人的态度和方法发生了“示范性转变”。
公约的宗旨是促进、保护和确保所有残疾人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,并促进对残疾人固有尊严的尊重。公约核心是确保残疾人享有与健全人相同的权利,并以正式公民的身份生活,从而在获得同等机会的情况下,为社会作出宝贵贡献。公约涵括了残疾人应享的各项权利,如享有平等、不受歧视和在法律面前平等的权利;享有健康、就业、受教育和无障碍环境的权利;享有参与政治和文化生活的权利等。此外,公约就残疾人事业的国际合作提出相应措施。
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开放签署仪式 2007年03月30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行。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代表中国在该公约上签字。81个国家及区域一体化组织的代表当天出席了仪式并签署了该公约。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于2008年5月3日正式生效。2009年7月30日,美国签署《残疾人权利公约》,使美国成为第142个签署这一公约的国家。